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雪芳 我在2005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由於自己學法不深,沒有跟上正法進程,在 2006年1月9日,因有壞人舉報,我被警察綁架,並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這期間,惡警不斷用言語欺騙和恐嚇我,在高壓的迫害下,我違心寫了所謂的“四書”,心中非常後悔、慚愧。我對不起師父與大法。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四書”全部作廢。以後我會堅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彌補損失。經過這次教訓,我更清醒,更認清邪黨邪惡的本質,同時我會學好法,勇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14998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