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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嘉偉 2006年2月5日,因攜帶法輪功資料被惡警劫持,被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33天後又被610惡警非法押送入勞教所,在高壓迫害中,違心的寫了“四書”。解教後又被“610”劫持到洗腦班遭受迫害,強迫寫了“思想匯報”。現在嚴正聲明:我在看守所、勞教所、洗腦班的所說、所寫一律作廢。今後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1500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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