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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冬娣 我在2004年10月初,在去同修家時,被蹲坑的惡警非法抓住(這是第四次被非法抓),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在邪惡的黑窩裡,惡警用各種殘酷的手段來迫害,我產生了怕心,違心的寫了“悔過書”。嚴正聲明:我在勞教所寫的“悔過書”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緊隨師尊堅修大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4/1500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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