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秉巖 我在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五年,在遭受邪惡迫害期間,因為有怕心,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錯事,燒燬兩本《明慧週刊》、師父照片,以及師父發表的經文數張、真相資料、自錄的“普度”音樂帶、煉功點的橫幅等。聲明:我以上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6/15022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