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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志華 2002年,我因為發真相傳單被邪黨非法綁架到看守所,後又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邪惡管教的高壓恐怖迫害下,我寫了和說了很多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話。今天嚴正聲明;我配合邪惡的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6/1502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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