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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麗琴 我在年前去監獄看丈夫時,獄警讓我“保證不亂說”,我就寫了。在此我嚴正聲明:我寫的所謂“保證不亂說”作廢。做好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7/1502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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