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賈明慧
小學時,曾在“與大法劃清界限的倡議書”上的簽字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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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7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7/150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