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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蘭麥 2002年,我在街上寫大法標語時,被邪惡非法綁架到公安局。當時我只讀過《轉法輪》,對法理認識不深,出來時邪惡讓簽字,我就簽了。今通過學法,我對法有了一定的認識,覺的那字簽錯了。嚴正聲明:當時的簽字作廢。跟上正法進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8/150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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