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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洪珍 一九九九年720開始,機關邪黨委打電話讓我交書,我交過一本《轉法輪》和一本手抄經文;為了救出被非法關押的女兒,替女兒寫了“保證書”(或“悔過書”),並給市局兩千元錢。本人在被非法勞教期間,被上大吊背銬、毒打致使胸肋、腰骨損傷、錯位,在不許睡覺等手段的折磨下,在別人寫的“五書”上簽了字,還寫過“不煉法輪功的保證”,也燒過大法真相資料。嚴正聲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0/1504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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