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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思英 我是98年得法的,得法後身體健康,不覺累、不怕苦、一身輕。2000年11月,邪魔非法罰我300元錢,還逼迫我交大法資料,我交了師父法像三張,《轉法輪》、講法各一本。2003年、2004年,邪惡非法給我定罪,惡警叫我寫“不學法輪功的保證書”,我沒寫,它代我寫了,強迫我簽了字、按了手印。嚴正聲明:我的配合邪惡的言行一律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0/1504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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