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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麗雲 2001年中央電視台播放自焚偽案,單位強迫集中觀看,並要求人人都要寫一份揭批法輪功的心得體會,要人人過關。當時我沒寫,可一位跟我要好的小伙子代我寫了,我也自覺不自覺的騙自己,認為自己沒做對不法不好的事。這是一顆隱藏的骯髒的心,現在想起來我很後悔,特此嚴正聲明:我上述自欺欺人的行為-----別人代寫的“過關書”全部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堅定走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1/1505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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