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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麗娜 2002年春,610辦公室帶領數名惡警來我家中要非法抓捕母親,惡警要挾母親寫“保證”來換取自由。我因一時怕心,故勸母親寫“保證”。今認識到此行為的嚴重性,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應該努力做到證實法,嚴正聲明:我當時配合邪惡的行為作廢。在今後的修煉道路上認真做好三件事,彌補過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2/1506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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