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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珍 我是一九九七年夏天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但一直修得不夠精進,有時間就看書、煉功,沒時間就不煉。我也記不清哪年的一個星期六晚上,來了一夥警察和居委會的人到我家,當時我不在,他們就想抄家,我丈夫的母親說:“明天一定叫她把書送去。”他們才同意走了。當天晚上我丈夫的母親打電話給我,說了好多話,並說不交明天早上就來抄家。我心想書都在家�堙A不能讓他們全拿走,我還是交一部份,留《轉法輪》就行。第二天早上我就把書交到南京東路派出所。現在我感到我的這種行為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同時也明白了修煉的嚴肅性。嚴正聲明:以前的交書行為作廢。我一定要多看書、多學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6/1508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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