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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毅 在一次發真相資料的時候,我被警察綁架,後被勞教一年。在高壓下,我主意識不清楚,寫了“悔過”、“保證”、“揭批”。回來後,通過學法,我知道了自己行為的可恥。嚴正聲明:我在高壓下所說、所寫的一切全部作廢。走正以後的路,放棄執著,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6/1508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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