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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方雪梅 2000年,我到北京天安門去證實大法,一到北京火車站就被邪惡攔住,非法強行帶回當地,被非法關在派出所後又被關在街道受迫害。邪惡寫了“保證”讓我在上面簽字,強行蓋手印,我向邪惡妥協,蓋了手印、在“保證書”上簽了字。2001年元旦後,我又到北京天安門去證實大法,到了天安門廣場,正準備打橫幅,就被後面的警察發現強行拉我上車。我又順從了邪惡,被非法抓到北京派出所,邪惡叫認一條幅,當時我上了邪惡的當,又說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話,真是痛悔莫及。聲明:以上我的配合邪惡的言行統統作廢。今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緊跟師父,堅修法輪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8/151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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