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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郭聯芳 大法被迫害後,我們上北京去上訪證實大法。到廣場就被邪惡綁架了,被當地邪惡押回去非法關在看守所審問。二十多天後,通知我愛人接我回去,但出去要簽字,它們就要我愛人代簽了。聲明:我愛人代替我向邪惡簽的一切作廢。做好師尊安排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8/151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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