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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世文 在監獄的高壓下,精神上、身體上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兩名警察命令三個犯人強行把住我的手簽了名。市公安分局要求我寫了東西。聲明:我配合邪惡的所說、所寫、所做作廢。堅修大法到底,洗刷污點,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8/1510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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