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春梅 零二年,惡人到我家問我“煉不煉了”,讓我寫“保證”,我說:“在看守所回來時已經寫了。”在看守所,“管教”問我“出去以後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隨口說:“不煉了。”有一次去看守所去看親人,“管教”問我“你還煉不煉了”,我曾回答:“那你得問共產黨。”在洗腦班回來後,曾經跟孩子說:“如有人問你家還煉不煉法輪功了,你就說不煉了。”還有惡人問我“某某同修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不煉了”。鄭重聲明: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定正念,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0/15112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