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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連華 2002年,由於當時我學法不深,怕心重,在惡黨的610洗腦班,向邪黨妥協,違心的寫了“揭批法輪大法”的材料,誹謗、誣陷師父和大法。嚴正聲明:我曾在邪黨洗腦班寫的所謂“揭批材料”全部作廢。我已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今後的修煉中,我要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三件事,以彌補過去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3/1513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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