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美香 我在 2007年1月7號講真相時,被綁架到派出所。同意了邪惡的要求(交錢)。丈夫來後,它們把丈夫叫到另一辦公室讓丈夫寫了“擔保書”,並代我寫了“不擾亂社會治安的保證”。聲明:我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及丈夫代寫的東西全部作廢。堅定的走好師父安排的路,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4/15142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