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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桂芳 2006年農曆十一月初二,鎮派出所四名惡警非法闖到家中把我綁架,並把我家中的大法書籍、交流資料、磁帶及其它部份家用物品搶走。惡警把我綁架到鎮派出所後,恐嚇要勞教我三年,我當時產生了怕心,說:“不煉了。”它們又向我家人勒索錢,沒勒索到,就把我非法押送到市看守所,不斷恐嚇我,我又說:“不煉了。”它們讓我在三份事先準備的材料上簽字並按了手印,後來向我家人勒索了五千元錢,非法關了我二十八天才放人。現在我鄭重聲明:在逼迫下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和師父的話全部作廢。做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5/1514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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