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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羅興九

    我於97年冬修煉大法後,受益非淺。99年7.20邪黨非法鎮壓法輪功後,當派出所剛來收大法書時,我就把看的書和-套李大師的掛像交了。後來將保留的一部份書籍也燒了。2000年7.20邪惡強迫我亂罵李師父,我也罵了。還被惡警強迫寫“三書”、蓋手印、照像。2002年11月,在610辦的洗腦班裡按手印、照了像。由於怕心重就放棄了修煉。直到2006年春,才又從新學法、煉功。聲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敬師敬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5/151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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