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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希權 二月十二日被當地派出所惡警非法抄了家,我所有的大法書籍、資料被全部非法抄走,我被強行綁架到拘留所。在拘留所,惡警們叫我寫“保證書、悔過書”,我的親友給我寫了,惡警讓我抄寫,我抄了。第二天,610又把我非法拘留五天、勒索五百元錢。聲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跟著師父走,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5/1514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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