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愛玲 我由於平時學法不深,正念不強,於2007年1月25日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被關押在看守所10天。這期間,我沒有用正念制止邪惡,而是在怕心和想出去的常人心帶動下,在“保證書”給簽了字、按了手印,並主動說出了珍貴的師父的講法書所放位置。我愧對慈悲的師父,給大法抹了黑。我非常痛苦,不能原諒自己,但我想我應該摔倒了爬起來,特此鄭重聲明:在“保證書”上的簽字和在看守所所說、所寫的不符合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一個真修弟子,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7/151611.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