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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環香

    我是99年7.20之前得法的,由於文化水平低,學法不深,沒有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和大法的珍貴。99年迫害發生後,由於怕心,我把師父的法像、《論語》等燒了,實在愧對師父。2002年,我出去貼真相時被惡人綁架。在派出所,由於正念不足,生出怕心,我寫了“保證”。現在通過不斷的學法,我認識到了修煉的嚴肅性和以前的錯誤言行。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7/151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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