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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曲影 我於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向惡警寫了“保證書”,保證父親“不進京、不散發材料”。現在我認識到我做錯事了,進京、發材料,這是人身自由,受憲法保護的,不犯法。由於受惡警的迫害和黨文化的毒害,使我產生了怕心,做出了對不起大法、對不起李老師的錯事。嚴正聲明:我於二零零一、二零零二年向惡警所寫的“保證書”和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以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8/1516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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