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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任興琴 我於2006年6月28日被當地公安及國保的人再次非法抄家、綁架、勞教兩年。被它們從肉體到精神上摧殘了7個多月,家�堣H多次去勞教所和當地公安局去要人。出來時,我按它們的要求籤了名。鄭重聲明:我在勞教所簽的字和家人寫的“保證”全部作廢。挽回給大法帶來的負面影響,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29/1517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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