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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桃英

    二零零六年底,我在發真相資料時,被邪惡抓進了拘留所,十五天後又被強制送進了洗腦班。在邪惡逼迫下,寫的“三書”,還有在它們所寫的東西上簽字,全部作廢。我要堅持修大法到底,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0/151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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