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齊登花 我是99年得法的。學大法後多病的身體得以康復,真正在大法中受益。7.20後,縣610、派出所邪惡三天兩頭到我家迫害、洗腦,在惡人的威脅、誘惑下,由於自己的怕心,違心的寫下了“不煉大法的保證”,按了手印。在此嚴正聲明:我自己以前向邪惡所按的手印、寫的保證、答應的所謂“不煉了”及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1/151808.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