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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公方慧 我97年12月份喜得大法。通過修煉,身心得到了健康。99年迫害開始的時候,由於怕心,我燒燬過真相資料,後來又燒過幾本《明慧週刊》。在此嚴正聲明: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1/1518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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