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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進業 99年7月下旬,警察因我修煉法輪功對我非法傳訊,我在寫有“不再煉功,同法輪功決裂的詢問筆錄”上簽了字,以後別人代寫了“保證書”。嚴正聲明:我在“詢問筆錄”上的簽字、手印及別人代寫的“保證書”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31/1518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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