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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立影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惡開始迫害大法後,我丈夫因證實大法,曾三次被邪惡迫害,第一次是2000年,被當地邪惡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一個月。一個月後,邪惡提出必須交兩千元非法罰款才肯放人,而且還要我在邪惡的“三聯保證書”上簽字,我違心的答應了邪惡的要求。2001年,我丈夫又被邪惡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判勞教一年。一年後,勞教所通知家屬去領人,我去後,勞教所惡警又逼我在它們的單據上簽字才能放人,我說“要不你們代替我簽好了”,它們替我簽上了我的名字,還非法收取了我200元所謂“體檢費”。我丈夫在被釋放後不久,又被當地邪惡610劫持到縣洗腦班進行迫害。其間,我在邪惡種種手段逼迫下,曾口頭違心的答應過“不煉法輪功的口頭協議”,說了一些對不起大法的言論。嚴正聲明:我以上在邪惡高壓、迫害下,向邪惡妥協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師父安排的路,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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