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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張維霞

    二零零零年我去天安門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放回。二零零一年,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訪被非法綁架、判勞教一年,在解毒所被非法關押。解毒所裡的惡警利用被洗腦的人來給,我們洗腦,我被迫寫了“悔過書”,交出了一部份大法書,說了些對大法不利的話,幫助邪惡做事。二零零五年十月份左右,我被邪惡欺騙,說了“我也不煉了”。把幾本書和磁帶都燒燬了。同時它還問我在勞教所所知道同修的電話,我也告訴了。我還把此事告訴另一個同修,使那位同修也被騙了,做了很多錯事。嚴正聲明:以上我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信師信法,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月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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