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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慧貞 由於我修的不好,怕心重,在九九年七二零後,街道書記把我找去,讓我代表我和丈夫寫了一份“不進京上訪、不去外面煉功”的保證,並且交了一套大法書。二零零零年,我和丈夫同去北京證實法,被抓回後送到洗腦班。在洗腦班邪惡的壓力下,為了出來,我向邪惡妥協,寫了“三書”。回家以後,街道又讓把在洗腦班寫的“三書”重寫一遍。鄭重聲明:在街道寫的“保證”、在洗腦班所寫的“三書”及又向街道重寫的“三書”全部作廢。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勇猛精進,不斷歸正自己,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一切,直到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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