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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秀芳 我於二零零零年底,去北京和平上訪,隨後被非法關押四十天。在家人的壓力下,我違心的寫了“不參加法輪功任何形式上的活動”的保證書。我一直覺的我也沒說我不煉功,所以一直就沒聲明,直到現在才醒悟,因為我們是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所以不能向它寫任何的“保證”,你寫了就是承認了它的安排。鄭重聲明: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從今往後,認真學法煉功,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真正的按照師父的要求、按照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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