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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朱世梅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填過一張違背良心的“不煉了”的表格,還寫過一句隨和邪惡的話,交過一本書和一張老師的照片。嚴正聲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堅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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