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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玉芳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間,派出所找我按手印,我配合按了,全部作廢。這是我修煉中的污點,現在知道錯了,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1519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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