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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連生、胡桂英 在九九年7.20迫害開始後,邪惡時常把我倆非法抓去派出所迫害並非法抄家、騷擾,因怕心而邪悟,把師父的像片和洪法用的大法資料燒燬,還在邪黨組織的逼迫下寫了“不煉法輪功的保證”。2003年,我們同時被邪惡非法抓進派出所、看守所關押,其間,蓋了手印、簽了名、還說出一個同修的名字。聲明:我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4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6/152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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