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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潔

    2000年除夕,我到天安門護法後,被邪惡抓走判刑5年。在監獄裡,邪惡對我進行圍攻洗腦。他們指示監區全體犯人對我進行侮辱,剝奪我的睡眠時間。在結束了一天繁重的勞動後,惡警安排監區100多人誣蔑大法,並對我進行人身攻擊。惡警輪流值班,每天和我談話到凌晨三點,還要逼我寫“認識”。因為自己學法差,沒有真正的實修,在高壓下沒有用法來衡量,最後承受不住,接受了邪悟。邪悟之後,我接受了電視台和報社的採訪,在很大範圍內給大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惡劣影響,幹著破壞大法的魔所幹的事。我還給同修寫信,散佈邪悟的理,同時我還在監獄給其他大法弟子洗腦,做著助紂為虐的事情。直到2006年9月,我才從新回到大法中,認識到自己造下了天大的罪業。我逐漸認識到自己所做的事是破壞法的魔都做不到的嚴重敗壞法的事。我之所以邪悟的這麼厲害,犯下這麼大的罪業,是因為自己有執著心造成的。當我認識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可恥和邪惡的事後,我深深體會到了那種來自生命深處的痛悔,認識到自己如再不醒悟,恐怕連痛悔的機會都沒有了。我特此嚴正聲明:1. 在看守所及監獄所寫的所有“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以及一切違背大法的文字和信件一律作廢;2. 被洗腦後,在所有會議上的發言、詆譭大法的演出節目和給其他大法弟子洗腦的行為一律作廢;3. 接受電台的採訪和報社的報導一律作廢。我愧對師尊的佛恩浩蕩,現在還能有機會回到大法中,是師父慈悲於我。我一定珍惜這萬古不遇的機緣,儘量彌補自己所做的錯事,做到真修、堅修。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7/152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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