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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馮霞 我在零三年被邪惡綁架至派出所,在師父的點化和呵護下,發正念清除了邪惡,24小時後放我回家。但在放我前,邪惡強迫給我照相,並讓我在白紙上按手印、掌印。我順水推舟配合邪惡,按了手印。最近總是想到這件事,我悟到這也是個污點,走了舊勢力的路。嚴正聲明:當時按的手印作廢。堅決走師父安排的正法之路,做一名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7/1523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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