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華

    煉法輪功以後我的心情特別好。以前我是紡織廠的工人,雙腿有關節炎,在沒煉功以前雙腿有時酸痛的沒有地方放。現在走路一身輕,有時見著石頭要跳上去,像小孩一樣蹦著跳著走,煉功以後我沒有病,沒有向單位報銷一分錢的藥費,而且家庭和睦。小孩上學也上進,家人的工作順利,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法輪大法是正法。99年7月20日,我和同修同去北京上訪,快要發車了,車站警察上車查身份證我們沒帶,就被叫下車帶到辦公室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們說“煉過”。這些車站警察把我們的錢給非法收去了,讓單位來人接,把我們非法押送到了當地派出所,說:“煉不煉?不煉就回家。”,我們說:“煉。”就被押送到看守所裡非法看押28天,單位領導後來把我們帶回去嚴加看管,公司的領導一個接一個的找談話,還有610.它們派職工每天24小時非法看管我,不讓上班,叫寫“檢查”,連續進行了兩、三個月的騷擾。我在高壓下,被迫給邪惡簽字、寫“三書”、開揭批會,念揭批文章。以後,曾被評為“先進工作者”,領導卻說開表彰會不讓我參加,只有名別的甚麼也沒有。一天,我正在上班,公司來人把我帶到××賓館裡,由四個惡人來給我洗腦。就這樣在裡面待了一個月,610也參與了。以後又被弄到610邪惡洗腦班非法關押38天。在非法關押期間,強迫洗腦、不讓睡覺,強迫出賣同修。我向邪惡妥協,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聲明: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堅決跟著師父走,走師父安排的修煉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8/152319.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