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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小學生的聲明

    聲明人:胡超、胡群

    我們倆是某小學的學生,98年學大法。2000年7月10日因隨爸爸在本縣廣場參加集體煉功,爸爸坐牢遭毒打,我們倆於2000年7月19被一個戴眼鏡的公安幹部把我們從家�堭a到了公安局三樓一個辦公室,審問我們。但我們並不怕,我們沒有做壞事,沒有甚麼交待的。公安氣急敗壞地辱罵我們,又拍桌子又打椅子,妄圖不要我們相信法輪大法。但我們很堅決,和公安吵了起來。公安罵了很多髒話,還想打我們。為了表明我們對法輪大法的堅定信念,現在作出以下聲明:法輪大法好!誰也改變不了我們的堅定信仰。公安無理審訊我們,是對小學生的欺壓,是違反國法的。同時呼籲所有善良的人起來反對這種暴行,保護小學生的信仰自由和人身權利。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1/9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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