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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光華 我於一九九六年上半年得法。在迫害初期,在當地派出所、單位的壓力下,我向邪惡交出了大法書、煉功磁帶、“真善忍、法輪常轉”掛圖及師父法像。我又於二零零零年與學員交流時被綁架,在被邪惡非法關押時,違心的出賣了同修。嚴正聲明: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0/1524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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