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建茂、楊秀敏 我在97年11月份得法。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的身心健康。7月20日,惡黨迫害法輪功後,當地的派出所把全鄉的法輪功學員拉到鄉里,它們讓我們在“保證書”上簽字,我們簽了。嚴正聲明;我們在“保證書”上簽的字完全作廢。堅定走好師父安排的正法之路,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0/152464.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