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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都淑英 2002年4月27日,我被惡警綁架至看守所。在看守所,被惡警銬在鐵椅子上七天七夜,受到惡警灌食迫害。後被邪惡鑽了空子,被非法押送至洗腦班迫害,違心的向邪惡妥協了,被逼著違心的罵師父、罵大法。在這期間我丈夫為我請客送禮花了七千多元。在此嚴正聲明:我在洗腦班的所寫、所說全部作廢。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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