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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英 我丈夫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被公安分局非法抓捕。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上午,邪惡警察對我家進行了非法抄家,它們對這些東西進行了登記,我因怕心太重,簽了字,按了手印。嚴正聲明:我在邪惡高壓下,簽的名字、按的手印全部作廢。以法為師,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2/1526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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