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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何淑華 我在2007年3月6日被邪惡綁架時,為了不讓邪惡知道護身符,就把身上的幾個護身符毀了。被邪惡迫害28天後,在邪惡的逼迫下,我在“保證書”上簽了名。我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該“保證書”作廢。堅信師尊,堅信大法,今後要更加做好三件事,緊跟師尊,走回自己真正的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3/1526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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