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臧俊英
我以前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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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日期:2007年3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5/152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