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劉淑芬
我在7月22日以後,被派出所逼迫下在"保證書"上所簽名的字和按下的手印,那都有是違心所為,我為順應邪惡所做的一切感到懊悔,我鄭重宣佈就此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8/9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