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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宋淑芬

    我是95年得法的。第一次被單位非法關押半年,被開除黨籍、降級、強迫復原、離婚等。第二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時,被洗了腦,寫了“不煉功的保證”,還被邪惡利用我的特殊身份,給我錄像、開“慶功會”,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醒悟後,給610寫了一封信,就又被非法抓了進去,又違心的寫了應付的話,做了決對不能做的事,給大法抹了黑。出去後,又因傳遞資料被供出,就被迫離家出走了,後被邪惡鑽了空子非法抓進看守所,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寫了“三書”。勞教所為了掌握情況,找到迫害的證據,經常發一些卷子讓填寫,我就選擇對大法、對師父最惡毒的語言填寫,還被邪惡利用排演節目,配合惡警監視、迫害堅修的大法弟子,給當地迫害大法弟子的市委書記和610的頭子寫“感謝信”。鄭重聲明: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6/152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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